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李国强,天津市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有职务的医生收受贿赂之罪名辨析 【典型案例】 王某,男,中共党员,某市公立医院心内科主任。2019年5月,王某接受A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周某请托,在该院心内科采购医疗器械过程中,帮助A医药公司顺利中标。同年6月,王某收受周某所送5万元。2019年8月,王某接受B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张某请托,为病人诊治心脏类疾病时,在具备多种同类可替代药物的情况下,只开或者多开B医药公司的药物。同…

2021年11月7日 1339点热度 1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常青华,安徽省淮北市纪委监委 。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认定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需注意什么 实践中,党员干部将本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在本单位报销,或者交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报销的现象易发多发。要准确认定该类行为的性质,需结合报销钱款来源、报销动机等因素,紧扣违纪及违法犯罪构成要件予以精准认定。 一、准确把握违纪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下简称违规报销个人费用),侵害了国家公权力的廉洁性,触犯了党纪国法,违反了党的…

2021年11月6日 1455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和部党委有关要求,近日,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试行)》,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将规范干部(职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认真抓好落实,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公安铁军。 禁业清单对所称经商办企业行为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5类共同禁业范围进行了明确。禁业范围主要涉及领域为…

2021年11月3日 1292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 管筱璞报道 最近,中国工商银行河南分行和工银理财公司,承担了来自工行党委的一项特殊任务——试点新制定的《管理人员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办法》,为今后全面推开积累经验。《办法》围绕授信审批、选人用人等11个方面重大事项,明确适用范围、报告要求、处置流程等,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员用权行为。 这是工行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一项举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自2019年1月成立后不久,即联合地方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工行上海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重庆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谢明…

2021年11月2日 1248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向党看齐,党建网微平台 每名党员都应该熟知牢记这100条禁令,摘自人民出版社《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党规党纪——解读》一书的目录。 政治纪律 1.严禁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2.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禁公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4.严禁制作、贩卖和传播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 5.严禁私自携带、寄递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出入境 6.严禁组织、参加反党活动 7.严禁组织、参加反党组织 8.严禁组织、参加邪教组织 9.严禁组织、参加党内秘密集团或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10.严禁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 11.严禁对抗党和国家政策 …

2021年10月21日 1276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都有哪些例外呢? 一、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可以立案侦查。 主要包括:1.非法拘禁罪(刑法二百三十八条)(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 2.非法搜查罪(…

2021年10月18日 1467点热度 1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等;作者:孙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九监督检查室。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谈话,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措施,也是常用的工作方式。《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五章以专章形式强化对谈话函询的要求,将谈话函询的谈话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实践中,除谈话函询的谈话外,还有调查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几类谈话。注意把握谈话函询的谈话与其他谈话的区别,有利于发挥不同谈话的作用,更好地加强党和国家…

2021年10月5日 2785点热度 6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地方纪委监委网站。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在基层党务工作实践中,党委、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党小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等名词经常遇到,而这些名词的内涵外延、目标要求、联系区别等散落在不同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中,有着不同的产生背景、发展历程。对此,小编结合十九大党章,做简单梳理,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一、党的组织体系: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 弄清楚这些概念前,首先必须搞清楚党的组织体系。我们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

2021年9月30日 2952点热度 4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职务犯罪监检管辖之分工与衔接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的立案侦查权作出了调整,形成了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监察全覆盖与检察机关对部分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中利用职权实施的职务犯罪可以立案侦查的共存共管局面。 特别是,由于监察机关确立监察调查管辖的原则和具体规定与刑事诉讼管辖制度不尽相同,因此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监检管辖的分工与衔接,妥善解决职务犯罪监检管辖之间可能出现的问题,健全完善职务犯罪监检管辖的相关法律制度,十分迫切而重要。 一、职务犯罪的监察调查管辖 依《监察法》第3…

2021年9月30日 3055点热度 1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怎样做好受贿案件讯问笔录 受贿犯罪案件的讯问笔录,是审查调查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以问话的方式对被审查调查人开展调查工作而形成的书面证据。较之于一般刑事案件,受制于犯罪行为的非现场性,职务犯罪的调查工作对言词证据的依赖性更为突出。 因此,讯问笔录的质量直接影响案件质量。以职务犯罪中最为常见的受贿罪为例,提高讯问笔录质量,就要紧紧围绕受贿罪构成要件,突出“三个反映”。 一、反映职权。受贿犯罪的本质在于权钱交易,故行为人若没有职权(含职权形成的地位及影响,下同)或没有利用他人职权,就不能认定为受贿犯罪。 通常情况下,职权…

2021年9月30日 1410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2021年7月2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自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第三章  监察范围和管辖 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六章  反腐败国际合作 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

2021年9月22日 1724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收集书证的注意事项 书证,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有关程序调取的,以文字、符号或图画等表达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在审查调查违纪违法案件中,收集合法有效的书证对案件定性处理有着重要作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要收集原始书证。收集书证,原则上应当依法收集原件,原件能直接证明与案件相关的事实。一要找原始文件。 如在审查调查某国有参股企业领导人员田某违纪违法案件时,发现田某曾于2001年收受某建筑商的贿赂,但该公司只找到2004年以后关于中层干部任免的文件,对于田某2001年时的职务是否系国企党委任命无法…

2021年9月18日 1322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文章要旨 对醉酒驾驶被判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闯红灯、违章停车一般不追究党纪责任。 实务问答 党员醉酒驾驶、闯红灯、违章停车,都要受到党纪处分吗?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10-30 网友“温暖”问:如果党员违法犯罪了,是不是就一定要受到党纪处分?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也要受到党纪处分吗?闯红灯、违章停车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应不应该受到党纪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过2个实际发生的案例,分析解答这个问题。 典型案例 案例1:江苏省泗阳县汽车公司职工王某(中共党员)驾驶小轿车沿泗阳县繁荣路由南…

2021年9月8日 2115点热度 4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文章要旨 1.酒驾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醉驾定罪不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以上处分;危险驾驶罪(故意犯罪)被判刑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因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而涉嫌的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如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经综合考虑后对个别可以不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上一级机关批准,且仍需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 酒驾醉驾如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作者:付余,广东省佛山市纪委监委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10/28 党员和公职人员一…

2021年9月8日 2633点热度 7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最近,一块牌匾火了。 这块牌匾源于报警人的外卖被他人拿走了,当报警人找到此人要求其道歉时,对方称自己是误拿,不道歉,报警人选择报警。 这不是一起警察该管的案件,但是民警出警后对误拿外卖的男子进行了说服教育,最终男子向报警人道歉,报警人为民警“不和稀泥”的行为表示感谢,特此制作了这块牌匾。 如果六哥没有猜错的话,图中的这位民警也是一位“死磕派”警察。 外卖被误拿,确实不是案件,是一起典型的民事纠纷,按照上级教育我们的“程序正义”、“执法规范”和“法言法语”来说,出警民警只需要询问误拿人是不是愿意道歉就可以了。经过“调…

2021年9月1日 2730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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