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简单说就是某位驾驶员开车逆行被电子眼抓拍到了,该县交警大队对这位驾驶员做出了扣3分罚200的处罚,并通过政府网站公示,还以短信的方式通知了驾驶员。该位驾驶员通过网络平台接受处罚后,随即进行了复议和诉讼。 法院最后判定县公安局胜诉,但是在裁判文书上写了这样一句话,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 “······县公安局用顺丰快递送达复议决定书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该送达方式违法。但在该文书送达时,复议决定已经作出,且复议程序合法,XX县公安局行政复议行为合法,不能因送达复议决定的方式违…